石家庄公租房原则上不再集中建设

该信息编号:78168   该信息发布时间:2016-03-26 14:08:00   
昨日(3月35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再集中建设,将以购买、长期租赁及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方式筹集。今年石家庄市落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目标为: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3209套;基本建成20618套;2013年及以前年度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竣工并分配入住;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0户。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今年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目标主要分为5方面:要求市内四区及高新区2016年新立项的政府投资集中新建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它县(市)要加快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同时,强化新型建材应用,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优先使用新型建材;在配套设施目标方面,石家庄市将确保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在工程质量方面,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所有工程达到市级优质工程,争创省级优质工程,分户验收抽查项目合格率达到100%,项目要严格执行75%建筑节能标准;对于分配管理方面,石家庄市要求要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分配入住,2013年及以前年度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并分配入住,2015年已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6月底前要全部入住;此外,还要按照省地、节能、环保、质优的标准,各县(市)区积极培育并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示范项目,市住建集团培育2个公共租赁住房示范项目。该人士介绍说,3月底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6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50%以上,竣工率达到30%以上;8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竣工率达到60%以上,入住率达到50%以上;10月底前项目100%开工且手续齐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今年还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进一步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将城市危房和符合条件的改造搬迁村庄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利用3年时间全部消除现有D级危房,确保居住安全。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城镇化布局和小市镇建设要求继续有序推进规划区内(含建制镇)的城中村、城郊村的改造进程,对群众改造意愿强烈、条件成熟的要全部列入改造计划;其次还要做好资金保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积极鼓励和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石家庄市今年还将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延伸,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延伸至乡镇和农村,切实将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制定工作计划,按需定建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部解决“四类人员”住房问题。同时,要结合村庄易地扶贫搬迁和整合搬迁,把通过搬迁进入城镇、符合保障条件的村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采取合作共建、产权共有、先租后售的方式建设公租房予以保障,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记者陈霞)
THE END

相关热点

7月10日试运行!辛集房地产交易开启这个系统,老百姓有福了!...
2019-07-11
购车,划车位,增加收费方式:我市第一医院就《问政》问题进行整改!...
2019-07-05

热门标签

楼盘信息